品牌方如何辨識KOL的價值便相當考驗功力。
首先品牌方必須具備“識別虛假”的基本技能,互動量、閱讀量、播放量、粉絲量該看什么、怎么看是學問。對刷量沒什么概念還貿然花錢投放的新手,也許就會成為下一個開撕公關公司或是平臺的人。
其次,品牌方還需要花費一定成本自建程序或是尋找第三方平臺給數據“脫水”,又是一筆不小的開銷,對于中小品牌而言投KOL的門檻就進一步提高。
當數據虛高、野蠻瘋長成為一種常態(tài)后,品牌方被強迫練出了“火眼金睛”技能。 如果有人未練成該技能、被數據“忽悠”之后還發(fā)聲叫囂,那么就會引發(fā)質疑:錯不在他人,而是你極有可能在“炒作”??此苹?,卻為現實。
看上去很美的網紅帶貨
當李佳琦、薇婭等一眾頭部網紅獲得“幾分鐘賣出XXX單”、“一場直播再破紀錄”的驚人成績后,更多的網紅、MCN機構、品牌方所在的網紅直播帶貨領域也成了刷量重災區(qū)。
明面上,一條圍繞著網紅流量的產業(yè)鏈上只有品牌方、廣告供應商、MCN機構、網紅、內容平臺這幾方,但其實暗中刷量產業(yè)鏈體量相當龐大。
今年7月,央視財經《經濟半小時》節(jié)目就曝光了諸多短視頻平臺上的網紅,通過刷量擁有了幾百萬甚至數千萬粉絲。一家在杭州的網紅新媒體公司工作人員對此毫不掩飾:抖音這樣的短視頻平臺也可以刷單,刷幾十萬或幾百萬都可以做到。
李佳琦一句“OMG”或許真的能賣出百萬,但并不是所有網紅都能做到,更何況是靠假數據塑造出的“假網紅”。在假數據面前,被坑的不止一方。
首當其沖的智商稅上交者是看直播的消費者。曾鬧得不可開交的“烤蝦”、劣質化妝品、三無產品都充斥在網紅的直播內容中。除了貨不對板,在某些平臺,消費者甚至還會遇上付錢收不到貨、找不到人的情況。
其次是希望靠網紅快速撈金的電商創(chuàng)業(yè)者。站在風口上的創(chuàng)業(yè)者,在交出一筆保證金、廣告費后面對的情況可能不僅僅是賣不出去貨,甚至連交出去的錢都難以收回。而當效果未達預期時,層出不窮的代理公司還在不斷抬升廣告費用,一單下來創(chuàng)業(yè)者需要支付的廣告費用甚至會高于產品售價。被刷量刷出來的假網紅,用虛假的高成交量將創(chuàng)業(yè)者吸引而來,然后再一個個粉碎他們的致富夢想。
網紅電商的利益越大,就會吸引更多人通過更多千奇百怪的手段來獲取更大的利益。多方角逐中,每一方都成為了鏈條上另一方想要收割的“韭菜”, 但最終獲利的人絕對沒有受損失的人多。失真的數據讓多數人“致盲”,消費者、創(chuàng)業(yè)者、廣告主都失去了判斷的坐標,進而再形成一個惡性生態(tài)循環(huán)。
當亂象成為常態(tài)時,監(jiān)管也隨之而來。
今天下午,在最高人民檢查院召開的新聞發(fā)布會上,國家市場監(jiān)督管理總局執(zhí)法稽查局局長楊紅燦表示,將對利用網絡、電商平臺、社交媒體、電視購物欄目等渠道實施的食品安全違法行為重拳出擊,刷單、刷評論等行為將受到查處。
當然,未來的監(jiān)管也不可能只停留在食品領域,刷量行為觸碰法律紅線的幾率很大,行業(yè)亂象遲早會迎來監(jiān)管時刻。
道格拉斯·W·哈伯德在《數據化決策》一書中告訴人們:“不論有形之物還是無形之物,一切皆可量化。”
只要數據還是互聯網時代里通用的評估指標,想要通過更“取巧”的方式快速達成指標的人就會一直存在。
但不能忽視的是,在互聯網時代,風口來得快,泡沫破得更快。摒棄投機心理,多點踏實精神,或許“騙局”才有可能減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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