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5創(chuàng)業(yè)網(公眾號:iadmin5)12月13日訊,近日據(jù)相關媒體報道稱,一網友張某把共享單車拆除車鎖,去掉二維碼更改車身顏色等偽裝操作后,在微信上叫賣,近日張某被判處*1年零1個月。
據(jù)悉,今年6月2日至8月8日,張某伙同王某(另案處理)在咸陽市中心廣場、渭河三號橋等路段先后多次盜竊共享單車10輛,價值共計14436元。作案后,二人將共享單車騎行至鄠邑區(qū),使用鋼筋剪、鐵錘等工具對共享單車車鎖及二維碼進行拆除并更改車身顏色,然后在微信朋友圈發(fā)布“拍賣”信息,以50元一輛的價格出售,將其中4輛單車出售、抵賬及贈予他人。
雖然張某在家人的鼓勵下于8月9日投案自首,但是鄠邑區(qū)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張某已構成盜竊罪,一審判處其*1年零1個月,并處罰金1萬元。其實因盜竊共享單車而被判刑的案件并非首例,據(jù)媒體報道得知在幾個月前深圳一市民日前被深圳市龍崗區(qū)人民法院以盜竊罪判處*6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3000元。
共享單車對于大眾來說已經不是啥新鮮事物,雖然共享單車的出行極大的方便了人們的出行方式,但是單車使用壽命和投放地公民素質息息相關,文明城市從自我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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