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廣告法自9月1日正式實施時開始,外界對于新廣告法中的禁語就格外的關注,在短時間內,新廣告法禁語與極限用詞等相關內容就占據了各大門戶網站的頭條,更有傳言認為一但在廣告中使用違禁詞就將罰款20萬元。但事實上這些傳言都是外界對于新廣告法的錯誤解讀。
與1994年《廣告法》相比,新《廣告法》并未擴大禁止廣告中使用絕對化用語的范圍,除已明確規(guī)定禁止使用的“國家級”“最高級”“最佳”等用語外,其他有近似含意的廣告用語是否違法,應由執(zhí)法機關結合廣告?zhèn)€案的語義、語境和事實依據,進行綜合判定。例如“首個”“獨家”“唯一”等用語,如有事實依據且能完整清楚表示,不致引人誤解的,則允許使用。(此段引自新民晚報)
新廣告法禁的是吹牛皮 引導企業(yè)回歸價值本身
從中可以看出,如果你的廣告宣傳確實是有事實依據的話,那么,除去新廣告法中明確歸定的“國家級”“最高級”“最佳”等用語外,其它廣告用語則被允許在廣告中使用的。也就是說,此后企業(yè)在制作宣傳廣告時,必須是以事實說話,讓吹牛見鬼去吧。
以前,過份的宣傳用語經常在各種廣告中屢見不鮮,如最頂尖、最時尚、最大、最好、最專業(yè)等吹牛詞匯長期在公眾眼前晃悠。這類廣告用詞在博取眼球時,確忽略了其產品本身對用戶的價值,當公眾看到這類廣告詞時,往往會在心底冷笑一聲,吹牛都不打草稿!
是的,以前的廣告宣傳是吹牛都不打草稿,似乎各企業(yè)間宣傳的不是產品本身,而是比吹牛本事。不過牛皮吹大了,有時破掉的還不僅僅是一張自吹的‘牛皮’,還有用戶對你的信任。有時候,產品本身可能還不錯,但用戶還是失望,因為你的產品沒有宣傳中說得那么完美無缺。
吹牛皮最后傷害的其實就是公司形象與產品價值,而此次新廣告法的出爐,則最大限度的杜絕了企業(yè)無下限的過大宣傳,讓企業(yè)以產品事實說話,去告訴用戶,產品對于用戶的真正價值,而不是夸夸自談,卻又無憑無據。
新廣告法很嚴也很贊 虛假廣告將無滋養(yǎng)土壤
新廣告法還給了民眾一個清澈明亮的廣告世界,讓產品更真實的服務于民眾,讓消費者更信任產品。信任的產生是真誠與真實,而虛假則是赤裸裸的欺騙,對于這類虛假廣告,新廣告法將處以重罰,離高可罰200萬元,而且還增加了吊銷執(zhí)照、證照、信用約束和行業(yè)禁入方面的新規(guī)定。
這無疑極大的增加了虛假廣告的違法成本,當無利可圖時,這類違法行為便動力不足,當新廣告法這柄利刃懸于頭頂時,虛假廣告便膽量不足,最后便失去了滋養(yǎng)土壤,從而回歸價值本身。
而且新廣告法還規(guī)定不滿10周歲的童星不能廣告代言、明星廣告代言必須使用產品。曾經出現的明星沒駕照卻代言汽車等類似明星代言行為,相信今后都不會再出現,要知道在新廣告法的規(guī)定中如果明星代言虛假廣告的處罰力度也是很強的,明星代言虛假廣告不僅僅要受到行政處罰,而且三年內都不能再代言廣告。這些措施都讓明星在代言廣告時,慎中又慎,而不是像從前那般,只管拿錢,不問真假。以后明星代言廣告前,必須要去了解產品,去使用產品,以自身體驗去確認產品的質量、功能等是否與實際相符。從而讓明星更有責任心,讓消費者才能更加放心。
企業(yè)也大可不必去擔憂新廣告法,只要以誠信為本、專注于產品本身,那么將比任何虛假廣告都管用。企業(yè)的發(fā)展不是靠虛假廣告,不是靠夸大宣傳,靠的是信任你的用戶,而信任就如上文所言,請以誠實相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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