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勢網紅經濟直播帶貨 結合自身品牌調性與之契合
數字經濟新趨勢,改變了傳統(tǒng)商業(yè)營銷格局,讓人看到了社會化營銷的新商機。據阿里數據顯示,“雙十一”預售首日,天貓約1.7萬個品牌開啟賣貨直播,超過50%的品牌商家抓住直播風口,開直播賣貨。
被稱作“帶貨女王”的薇婭,常年占據淘寶直播排位賽榜首,2小時賣出2.67億。2017年她的一場單場直播引導成交額近7千萬,并以年收入3千萬元,帶貨銷售額7億元的成績,位于2018年“淘布斯”榜首,2018年開始,她用直播的方式幫貧困縣賣特色農產品,累計帶動貧困區(qū)農產品銷售近3千萬。如此可見,網紅經濟下帶貨趨勢的不容小覷。
快手、抖音等視頻直播平臺已經成為繼微博、微信之后新的流量戰(zhàn)場,網紅是承載流量的核心。作為新業(yè)務的稀缺資源,流量已成為所有主要電子商務公司的必需品。在某種程度上可以說電子商務平臺正在尋找新的營銷渠道,但是可以說這些直播和短視頻平臺已經重新定義了渠道。無論是電子商務還是傳統(tǒng)企業(yè),都希望進行在線營銷推廣,短期內視頻直播網紅投放成為一種趨勢。
品牌站在“網紅經濟”的風口究竟能夠產生多大的經濟效益,除了取決于其自我的發(fā)展邏輯外,也取決于其在整個商業(yè)領域的角色定位。而這個定位是雙方面的,即網紅個人與品牌商。
于商家而言,網紅經濟“需提高營銷的針對性”品牌需要明確自身定位、用戶群體定位等一系列以用戶需求為導向,開發(fā)出滿足用戶痛點的產品,這也是我們經常說的品牌定位。
于網紅而言,需明確經濟效益的產生基礎——正向的優(yōu)質內容。根據《中國青年報》的一項調查,79.9%的受訪者認為網紅是為了出名的年輕人,43.8%的受訪者認為網紅是通過整容和撒謊包裝自己的騙子,40.5%的受訪者則認為網紅是搞粉絲營銷、賣低劣產品的淘寶賣家。這樣的調查結果也許不乏偏見,但也確確實實反映了社會大眾對于“網紅經濟”存在的不良印象。
因此企業(yè)在選擇網紅合作時,也要多參考網紅本身的屬性是否與自身的定位相契合,再通過已經合作的案例加以驗證,從而使雙方的合作效果更有預見性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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