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3年2月,微信在香港與電訊盈科合作,推出8港元包月、不限流量的暢聊套餐。
二、2013年3月14日,中國移動董事長奚國華公開稱,粗略估計,過去每1000個短信,將會轉化為100元收入,若使用騰訊微信,1000個短信所占用流量,價值只有幾元錢,因此,傳統(tǒng)業(yè)務價值下降,不單是中國移動同樣是行業(yè)要面對的問題。
三、2013年3月15日,騰訊否認就微信與運營商談判。
四、2013年3月20日,中國電信董事長王曉初談及微信問題時說,中國電信的3G業(yè)務原本就是以數據為核心,微信的出現,將會與數據業(yè)務產生協(xié)同作用。他舉例稱,去年中國電信的移動用戶數增加27%,但移動相關服務收入增幅要較用戶數增幅更大,達到36%,證明微信并未對中國電信產生大影響。
五、2013年3月25日,多家媒體爆出今年3月開始,中國聯通對終端用戶提供的定制化查詢服務中,將用戶上網類型定義為“計費流量”和“微信”兩大類。業(yè)內人士認為,將微信與其他數據類型單獨區(qū)別,將是運營商對微信等OTT業(yè)務另行計費的明顯前兆。
六、2013年3月27日,中國聯通董事長常小兵在電視訪談節(jié)目中談及運營商與微信的關系時表示,微信等APP應用不會一直免費下去。(正式表明運營商的想法)
七、2013年3月31日,工業(yè)和信息化部部長、黨組書記苗圩對媒體透露,微信有收費可能,但不會大幅度收費。
八、2013年4月1日,在“2013中國(深圳)IT領袖峰會”上,馬化騰回應微信濫用信令時表示,運營商統(tǒng)計錯了。在同一場合,常小兵強調,中國的移動互聯網發(fā)展到今天,運營商不容易,OTT公司也不容易,OTT公司走到今天與運營商的關系是相互依賴的。關于收費,常小兵說,一個企業(yè)要可持續(xù)發(fā)展、一個行業(yè)要可持續(xù)發(fā)展,違背經濟規(guī)律做事都是難以長遠的。
九、2013年4月5日,騰訊微信團隊今日在新浪官方微博發(fā)布聲明,“微信x分/條”、“費用包月可用Q幣支付”、“收費但轉發(fā)該信息可免費”等三種傳言均為謠言,但并未明確表示不收費。
十、2013年4月6日,中國計算機學會在北京就“微信收費”事件發(fā)表特別聲明,反對三大電信基礎運營商對微信收費,認為這是一場壟斷企業(yè)和民營企業(yè)之間的利益之爭,三大國有基礎電信運營企業(yè)在未經有關法律程序的情況下試圖增加收費名目是沒有依據的,涉嫌雙重收費,建議國家加強對電信領域壟斷行為的監(jiān)管。
十一、2013年4月7日,騰訊總裁劉熾平在出席“2013博鰲亞洲論壇”上指出,用戶在流量上已經付了基礎的費用了,而運營商因數據業(yè)務的發(fā)展,營收得到提高,運營商因為微信等應用收到了更多的流量費。他表示“微信不應該也不會針對用戶收費”。
十二、2013年4月7日,2013博鰲亞洲論壇,中移動原董事長王建宙在論壇上表示,OTT服務確實造成了運營商負擔加重,從最終用戶收來的費用不足以彌補支出。這是一個世界性難題。電信運營商、OTT運營商、互聯網公司應該坐下來認真探討而不是吵。最重要的還是要考慮消費者利益。
十三、2013年4月11日,微信產品團隊:近期在微博上流傳的“微信要對用戶收費”,純屬有人惡意造謠,請大家不要相信謠言。微信絕不會對用戶收費,感謝你一直以來對微信的支持。我們正在努力開發(fā)下一版本的新功能,希望可以讓微信更好用,也更好玩。
十四、2013年4月23日,2013(第四屆)中國物聯網大會,工信部通信發(fā)展司司長張峰在例行新聞發(fā)布會上表示,政府不干預微信收費問題,經營者需根據市場情況來決定其是否收費。隨著收費之爭回歸市場,運營商和騰訊公司之間待解的問題還有很多。
十五、2013年5月7日,第五屆全球移動互聯網大會(GMIC)上,面對微信是否會收費的問題,馬化騰再次堅定重申“微信不會收費”。
十六、2013年6月8日,首屆廣東省全國名牌頒獎典禮上表態(tài),微信不會收費。他還透露,騰訊正與多家運營商探討互惠互利的長遠合作,不久之后公眾將看到這些成果。
十七、2013年7月16日,傳出消息,廣東聯通與微信合推定制套餐 月費36元免微信流量,正式破冰。個人評論:微信借與廣東聯通合作打開運營商大門,通過定制服務,暫時轉移運營商對于微信收費問題的攻擊;而聯通則借微信是年輕人的特點來打開一直都被中移動占領的大學生市場,各懷鬼胎啊。
微信收費風波暫到一段落,至于中移動、中國電信是否有針對微信的后續(xù)攻擊就靜靜的看信息吧,本人認為:另外幾家運營商不會坐以待斃,尤其是中國移動。
——時間:2013年7月18日(文/黃嘉榔)
歡迎關注以及推薦朋友關注黃嘉榔:
申請創(chuàng)業(yè)報道,分享創(chuàng)業(yè)好點子。點擊此處,共同探討創(chuàng)業(yè)新機遇!